本文目录一览:
- 1、公司不发工资劳动局会来吗?
- 2、公司三个月没发工资,去劳动局投诉有用吗?
- 3、老板不发工资告上劳动局有用吗?
- 4、老板欠工资不给,找劳动局有用吗?
- 5、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可以去劳动局告吗?劳动局会对该公司进行处罚吗?
- 6、老板拖欠工资不发.可以到劳动局告吗?
公司不发工资劳动局会来吗?
不发工资去劳动局是有用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如果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该要补发差额。如果用人单位到期还不支付工资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比例向劳动者支付额外的一部分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三个月没发工资,去劳动局投诉有用吗?
用人单位三个月未发工资的,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且经责令后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可以同时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老板不发工资告上劳动局有用吗?
有用的。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法》规定,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如果有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六个月。工资支付日遇法定休假节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支付。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五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老板欠工资不给,找劳动局有用吗?
当然有用,但是要有各种证据,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
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可以去劳动局告吗?劳动局会对该公司进行处罚吗?
可以去,劳动局有督促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行政处罚或追加支付责任(处罚性支付);对于适应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不给员工发工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企业未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包括没有及时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加班工资和其他劳动报酬,需要员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该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会及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公司,将会作出行政处理或给予行政处罚。劳动部门会根据事实,责令这个单位,及时发放工资,一般会制定一个期限,逾期依然不发的,将给予严厉处罚,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拒不执行的,就会提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般情况下,公司是怕被员工向劳动部门投诉的,后果可能包括对企业的诚信度产生不利的影响,一般都会产生法律成本或不利法律后果,会影响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产生消及影响。员工告到劳动局或劳动监察机关,企业负责人不仅要承担支付工资的义务,还会有不利的法律后果或相应的法律责任,轻则罚款重则判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四十一、 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老板拖欠工资不发.可以到劳动局告吗?
有用的。应该立即向当地的劳动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报案,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对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劳动者还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可通过向公司邮寄书面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然后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按工龄支付每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如果老板欠了你的工资的话,可以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出示好双方的劳动合同,以及最近未发工资的相关证据。在劳动部门申请申诉要求其立即支付相关工资,也可以到法院进行申诉。如果对方还是拒绝支付的话,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强制支付。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