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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聊天记录发到网上去付法律责任吗
将聊天记录发到网上去需要付法律责任,侵犯了他人的隐私。行为人他人的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据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法律分析
是否构成侵权,首先要看其聊天内容是否属于与大众无关的私人事务。其次要看公开者的主观心态,其对公开行为是否具有故意的心态或者具有重大的过失。如果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那么该公开行为就会存在侵犯隐私权的嫌疑。但仅仅具备上述的侵权要素,尚不足以认定侵权。由于一般是使用网名聊天,故其是否构成对聊天者本人的侵权,还要看是否有部分受众知晓聊天网名与实际用户间的对应关系。如果没有的话,要认定其侵犯了另一方的隐私权,实际上是有困难的。因此,对于公开自己聊天记录侵权与否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要根据聊天的内容,公开者的心态以及网名与真实姓名之间的相联关系,综合加以认定。但仅仅具备上述的侵权要素尚不足以认定公开记录的行为就构成了隐私侵权。实际上,由于聊天记录本身的对话方一般是使用网名进行聊天,故其是否构成对聊天者本人的侵权还要看是否有部分受众知晓聊天网名与实际用户间的对应关系。如果没有的话,要认定其侵犯了另一方的隐私权实际上是有困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把微信聊天记录截屏发到网上,是违法行为吗?
网络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品了,在每一个地方都充斥着网络的应用,大家拿着的手机就发挥到了最大的作用,无论是下单各种服务、付款、点餐等等都需要手机的配合才能够完成,大家也对这样的生活改变习以为常了,而网络和手机的确也是把大家的距离拉近了不少,从前只能是依靠写信来达到彼此沟通的目的,然而有了各种聊天软件的出现以后,我们就能够通过添加对方的帐号来实现实时的沟通,即使是相隔再远的地方,只要有网络抵达就能够进行沟通。
有了聊天软件以后,大家的距离也增进了不少,可以在聊天软件内进行各式各样的沟通,这就使得我们会产生微信的聊天记录在内,我们和朋友聊过什么都会有一个记录在内,当我们拿出手机以后就可以重新查询,然而自己把微信的聊天记录截图发布到网络当中去的话,这样的方式是违法行为吗?
把自己和朋友的聊天记录截图发布到网络当中,已经算是一种侵犯隐私的行为了,毕竟彼此之间的聊天都属于隐私信息,一旦被放入到了网络当中以后,无疑就是把彼此的信息都公布出来,也相当于把自己的信息泄漏出去了,而引发违法行为的情况就是这一些聊天记录的截屏信息内容是否涉及到他人的隐私权,也就是个人信息、生活领域信息等等方面,如果已经给他人造成了利益损害的话,就是会被当作是侵犯他人的隐私来处理的,这样的行为也就是违法的行为了,发布聊天记录之前也要深思熟虑自己到底在网络中投放什么内容,是否损害到他人的隐私问题,一旦有损害他人的隐私就是违法行为了。
乱发别人的聊天记录算不算侵犯隐私权?
属于侵犯隐私权。未经过当事人同意,不允许随意乱发别人的聊天记录,否则,就是侵犯别人的隐私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法律分析
乱发别人聊天记录侵犯公民隐私权,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隐私权,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 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下列情形可以算是侵犯隐私: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