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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聊天记录与江歌(江歌刘鑫微信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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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刘鑫,既然一年前你保持沉默,那你现在也应该不要发声

在陈世锋被判10年牢狱之灾的一个月后,被刘鑫公布她与江歌的语音合成,震惊!其中就是两个女生特别平常的日常对话,逛超市,带东西,瞎聊。并没有特别多的深情表达。

但是却被刘鑫当做是不应该受到万人唾弃,甚至不应该遭受江歌妈妈敌对的证据。还甚至发微信给江歌的妈妈,说自己和江歌的关系非同一般。

但是这个视频对于江歌的妈妈,也都是一次又一次的戳她心脏。所以,你可以放过江歌的妈妈吗?用你接受那么多年的教育,还要你一年以来一直的隐忍态度,

其实,刘鑫你既然选择了沉默,就应该一直沉默!

刘鑫在其微博公布,她与江歌妈妈的微信聊天记录,字里行间说的就是江歌是喜欢她的,同性之爱。仿佛江歌为她而死,即使她在陈世峰宣判期间,一再沉默,都是为了不影响公平宣判,给江歌公道,她做的很好!为恋人做了许多的隐忍。

一切合理的解释,在刘鑫那里都是让人觉得非常可笑的,因为她从不承认这件事和自己到底有什么关系。就连如今她澄清和她口中的“三叔”江歌是同性恋人关系,更叫人觉得,真是够够的了。和一个人格失调的孩子,还能说什么呢?她觉得江歌的所有问题,就像路人一样和她没有半毛钱关系。即使当时她听到了呼救,门也被从外面撞坏了,依然自己就是受害者,或者是受惊吓的小兽,没有半点关系。

大众的观念是,就算江歌为你而死,对所爱之人的母亲,最起码报以最起码的善意,是基本的底线。不求你多大世界格局,最起码得人道主义关怀要有吧!天天就在那开撕。你这嘴脸真的招惹众怒啊!

这是刘鑫1月13号发的微博截图

为什么沉默一年,还要在这个时间把这些事情拿出来,继续对别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尤其是大众对于此事的看法已然定向,谁会在你陈世峰和江歌门外争吵,你依然锁上大门,又拒绝做证人之后,还相信你的说辞。

不是所有的人都值得原谅,不是所有的事,没有黑白真相。

如果,时间许多事,注定遭受误解。

那么,所有的解释,都是掩饰,适得其反。

面对如此之境,很多人都会选择闭口不言。

见过许多人失去恋人之后,悲痛欲绝的感人事件,让我们看到了我们是有感情的血肉之躯,是有温情的人。而你,其实真的不必这样高调,再去整个是非长短。

因为我们渴望温情,不希望付出生命的代价,依然看不到你该有的态度和眼泪!

512大地震,相信大家都还记忆犹新,那时候,面对天灾人祸的时候,我们都会慨叹人生的无常,为生命的逝去,真心的流下眼泪,表达真诚的哀悼。而恋人们,则用美好的句子,记录自己内心无比的思念。

朋友别哭吕方-相亲相爱

这是网友lin林青在贴吧写下的一首诗:天堂中恋人的声音亲爱的,别为我哭泣

亲爱的,别为我哭泣.

我一直期待生命的奇迹.

因为我真的想让爱延续.

延续到来生依然爱你.

亲爱的别为我哭泣.

黑暗已经悄然离去.

我顺着金色的阶梯走向天际.

在那里我不会孤寂.

亲爱的别为我哭泣.

伤痛已经离我而去.

我在天堂和你一起呼吸.

呼吸一样有爱的空气.

亲爱的别为我哭泣.

本来说好不离不弃.

离开你我真的是无能为力

请原谅我最终的放弃.

亲爱的别为我哭泣.

这个生日无法陪你.

愿望我已替你许下去.

我在天堂看你将蜡烛吹熄.

亲爱的别为我哭泣.

眼泪会让我心痛不已.

你的坚强曾是我全部的动力.

现在请继续坚强下去.

亲爱的别为我哭泣.

面对灾难不要叹息.

大地只是一时发了脾气.

别怨,我们该安抚它去.

亲爱的别为我哭泣.

命运有时也会偏激.

带走了我,但我仍然感激.

因为它给了我生的信息.

亲爱的别为我哭泣.

眼泪改变不了注定的结局.

何不擦干它望望天际.

那里有我爱你的心意.

亲爱的别为我哭泣.

时间不会停在这里.

当它流之过后别再回首.

你要大步往前走.

亲爱的别为我哭泣.

答应我要照顾自己.

别让我听到不好的讯息.

我只想看到你笑过的痕迹.

亲爱的别为我哭泣.

再最后一次亲吻你.

这一刻我会笑着离去.

我不后悔我爱你.

如果可以.

让爱来世再续.

诗情不会人人都有,但是薄情寡义的人永远不知道人性之美的善良是什么感觉。这样的表达,我们看到的是,充满温情的人性之美,而你刘鑫,给大家的不是这种美。

这是某地马路上被拍到的一幕,一名狗狗在同伴被撞死之后,久久不肯离去,那种悲伤,让人鼻子一酸。那只白狗狗呜呜呜的叫声,诉不完的同伴情深。狗狗如此,何况为人?

对于一个因为自己而死的鲜活生命对生命的悼念是这样温情的方式,而不是你刘鑫的不依不饶,老是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

如果你还要过好你的后半部分的人生,你真的要学会闭嘴。毕竟言多必失。

网友愤怒的是,在你听到门外江歌的呼喊的时候,为什么不开门,为什么门都被撞坏了

江歌案庭审是如何进行?

在开庭之前,大众对于江歌案的印象是,刘鑫和陈世峰分手,陈纠缠刘要求复合,刘不肯, 陈因爱成恨要杀刘 ,但是由于刘和江歌一起回家,陈在当时的情况下,杀不了刘,只能杀了江歌。在大众印象里面,陈世峰和江歌完全是不关联的两个人,却由于刘鑫串联在一起。 陈世峰要杀的是刘鑫,不幸的是,他杀了江歌。

男方因爱成恨求爱不遂杀掉女方,这是很常见的谋杀案的动机。

但是,直到庭审,我们才知道,原来 陈世峰已经有了新女友,已经在找房子准备同居了。

陈的意思是,新女友是备胎,如果刘和他复合了,他就和刘在一起,否则,和新女友同居去。

这样的情况下,他为什么要想去杀刘鑫?

庭审的第四天,爆出陈怀疑江歌骗了他十万日元打胎费。检方因此怀疑陈杀害江歌的动机是涉及金钱。

10万日元打胎费事情的真伪不能确定。 因为此处是陈世峰的供述,现在江歌死了,刘鑫说不知道此事。而且陈世峰是回家取现金的,并没有任何的银行记录可以证明此事。不排除他这样说是为了同时向江歌和刘鑫泼脏水。而且说刘鑫堕胎了,那么刘鑫案发当天来大姨妈一说自然不成立了。

但是,也是从第四天庭审开始,我们慢慢开始知道, 陈世峰与江歌并不是相互不认识的两个人,他们之间有联系,通过电话,加了微信,案发当天江歌把陈世峰拉黑了。

庭审公布了陈世峰与刘鑫的聊天记录,但并没有公布陈世峰与江歌的聊天记录。

陈世峰有没有可能是冲着江歌去的?

陈说,江歌是他和刘鑫关系的关键人物。

网上曾经有一种猜测, 觉得陈世峰对江歌有一种恨,恨她破坏了自己对刘鑫的控制。 因为刘和陈分手的时候,江歌收留了刘。如果不是有江歌的仗义帮助,刘没有那么迅速可以离开陈。而且案发之前,陈在江歌公寓纠缠刘鑫,也是江歌回来把陈世峰赶走的。

我们回看案发当晚:

3个人的口供,有相同的,也有截然矛盾的地方,但是相同的是——没有争吵!

告指出陈世峰至少扎了江歌6次, 但是陈世峰说,扎了那么多刀,总共用了不到10秒。

我们一开始以为陈世峰杀江歌之前,可能是出于什么事,江歌惹怒了凶手。 但是现在所有的证据,包括连凶手自己都说,没有!反正上来就开始了杀戮的过程。

检方认为:陈世峰预先带上杀人后替换的衣服,即便自己家有洗衣机还查询了干洗店的位置,带上口罩、帽子,又戴上了连帽衫上的帽子,特意不用自己的公交卡(之前他几乎每天都使用)而选择用零钱买车票,再买了一瓶威士忌在江歌公寓的三楼边喝边等着他的猎物回来。

(我更倾向相信)这一切都显示, 这是一场谋杀!而非临时起意!

当晚,江歌和刘鑫结伴回来,陈世峰说出乎他的意料。 但是他杀江歌的时候,按照他所说,也根据其他证人的口供显示,他们之间根本没有争吵,连话都没多说几句,陈世峰就用极快的速度(10秒)杀了江歌。

细思极恐!

那天晚上,他就已经决定了杀人。 刘鑫从1楼往2楼走上去,陈世峰在3楼,一个往上走,一个往下走,他要想追上刘鑫杀了她,是很有可能的。但是他为什么他没有杀刘鑫,我猜是因为他如果杀了刘鑫,江歌还在后面,他杀了刘鑫之后能逃脱的几率更少。 那天,他选择走在后面的江歌,而且刘鑫已经进了房间,他觉得自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刘鑫杀掉。 按照他在庭上的说法, 检方问他为什么觉得可以逃掉?他说,江歌见到他了,他把她杀掉,刘鑫没有见到他,所以觉得可以逃脱。

那天,他已经决定了杀戮。谁走在最后,或者谁单独回来,噩梦就会降临在那个人身上!

对于凶手的动机,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你说因爱成恨要杀人,可是你已经有了新女友准备同居啊!江歌在案发当时也没有与他争吵,应该没有激怒他的可能!就算涉及金钱纠纷,10万日元只是等于6千元人民币左右,一个留学的研究生值得因此葬送前程?

变态杀手的动机是很难猜的。人有时候连自己的行为都未能解释清楚。也许真相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知道,而为了脱罪,他大概率是不会说出真话的。

有时候人生真是无奈,遇上变态就像抽签一样。

希望20日的判决能有告慰江歌在天之灵!

刘鑫深夜发博晒聊天记录,刘鑫和江歌有超越友谊的关系吗?

我个人认为刘鑫和江歌并不存在超越友谊的关系。

1、从江母之前晒出来的聊天记录中,江歌对于刘鑫有一些怨言,觉得对方让自己有些不满,但是迫于面子没有捅破。如果江歌真的和刘鑫有超越友谊的关系就不会跟自己的妈妈抱怨刘鑫,并表示不想和她一起居住了。

谈恋爱的人都知道,如果我们爱一个人,自然是会包容她的一切,她所有的缺点都会被美化成优点。不然也不会有那句情人眼里出西施了。

2、刘鑫放出的语音并不能证明江歌对她有超越友谊的情感。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作为女性来讲,两个好朋友关系不错的时候是非常亲密的,可以睡一张床,衣服互穿,吃饭你一口我一口都正常。

我在读书的时候,和一个室友关系也非常的好,我们都是互相称呼对方为老公老婆,而且平时也会穿情侣装。

我们两个的日常基本上是形影不离,对对方也非常的好。我有什么好吃的都会留着跟她共享,她回了家一定会给我带她老家的特产。难道这样就代表我们两个是恋爱关系了?

3、刘鑫在与江母的聊天记录中有提到江歌在与她聊天的时候有向她表白,我觉得很大一种可能只是朋友间的甜言蜜语,然后被她扭曲成了表白。

现在网络比较发达,很多人的表达欲望也会随着网络而大胆一些。我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过这样的表现,就是对自己欣赏的人,或者是关系较好的朋友说“爱你呦~~我爱你,我真的很喜欢你”之类的。

传达这一类的语言并不是想让对方做我女朋友或者是什么,只是纯粹为了表达我喜欢你这个人,和你做朋友非常的愉快舒适等。

所以综上所述,我觉得江歌与刘鑫之间并没有超越友谊的感情,这一切都是刘鑫为了转移舆论风向而杜撰出的一种说法,总之就是欺负江歌不能说话。

江歌案检方提供的30件证据一览

到底会怎么判呢?牵动亿万人心的江歌案,陈世峰会死刑吗?这是我们现在密切关注的问题,也是让所有人费尽心力思考的事情。下面和我一起来看看检方提供的30件证据。

检方的30件证据

证据1:凶案现场的情况

道路、地址、201室的照片(内有玄关、厨房)、江歌的伞、二楼到三楼的现场情况、酒瓶DNA检测结果(凶案现场发现的威士忌酒瓶被居民移动过,瓶口检测出陈世峰的DNA)

证据2:江歌的死因证明

江歌身高162.5cm,体重47kg。身上有十几处伤口,大衣有14处破损,其中一些是贯穿伤。衬衣领口有8处破损。

死因为左颈总动脉被割开,失血过多。

   证据3:法医岩濑教授的尸检报告

从死者身上的伤口判断,至少受过11-12次攻击。

致命的6号伤口,长6.5-8厘米,刺切伤,从死者右颈刺进去,左颈贯穿出来,导致气管切断、左动脉被切开。一般而言,这样的伤口会让血像瀑布一样淌出来,人马上失去意识,几十秒后停止呼吸。

6号、7号、8号伤口为平行伤,很有可能是在6号伤口扎下后,拔出刀来在同一方向划到的。

后颈部有五处伤口,其中两个为入口伤,三个为出口伤,有可能是因为一次刺入后,并未完全把刀拔出就再次刺入造成。

4张尸体的手部照片显示,死者左手无名指表皮被撕开、左手中指第二个关节有一处切伤、一根手指表皮脱落、一根手指表皮擦伤、小指根处有一个浅切伤——这些均为防御伤,不是一次产生,据伤口判断攻击不下5次。而且,在6号致命伤之前,才可能发生这5次攻击,因为6号伤口之后,死者不可能再有自我防御的体力和意识。

(以上内容综合了尸检报告及庭审中法医岩濑的证词)

   证据4:关于刀的调查报告书

凶器是一把百元店常见的水果刀。刀的形状,制造商。在大内公寓2-3楼转角处发现刀鞘。

(案发当晚,陈世峰曾从这里经过。)

   证据5:当事人的《行动报告书》

记录了11月2日这一天,刘鑫、江歌、陈世峰三个人的动向细节(具体在之后的证据中呈现)

   证据6:江歌、陈世峰、刘鑫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

江歌:日本法政大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案发时租住在东京中野区大内公寓201室。

陈世峰:日本大东文化大学研究院汉语研究专业一年级学生。

刘鑫:日本大东文化大学研究院日语专业一年级学生,江歌闺蜜,陈世峰前女友,案发时和江歌暂住在一起。

证据7: 案发当天的多段监控视频,包括便利店、电车站、马路等(只向庭审人员展示,旁听席看不到具体内容)

视频显示了陈世峰当天行动的几个异常:1、在车站站牌前徘徊了较长时间。2、在莲根车站附近的711便利店花了3分钟买了一瓶威士忌,并戴上口罩。3、到达东中野车站的时间比正常时间稍晚。4、22点57分到达东中野车站,23点40分才到江歌住所,这段路程根据google地图显示步行仅需12分钟。

(莲根车站附近的7-11便利店,陈世峰曾在这里买了一瓶威士忌,并戴上口罩。)

证据8:陈世峰公交卡使用记录

10月12日-11月5日期间陈世峰所有公交卡使用记录。

(检方在后续问答环节试图借此证明,陈世峰有每天使用公交卡坐电车的习惯,但案发当天为了不留下记录而刻意避免使用。但这一点被陈世峰否认,他自称那天忘带公交卡。)

   证据9:江歌与江秋莲的微信记录

11月2日晚,江歌在东中野车站等刘鑫一起回家,期间与母亲微信语音通话一小时四十分钟。江秋莲称她们聊了刘鑫和她男朋友的事,以及江歌对未来的计划。

江秋莲回忆,江歌称当天下午回家看到陈世峰站在门口走廊里,江歌说,“你怎么知道我家”,然后赶他走。陈世峰说,“你凭什么管我呀”。江歌说,“这是在我家门口骚扰我,凭什么不能赶你走”,“你走,你走,离开我家。”

江歌对江秋莲说,她觉得“刘鑫的男朋友好小人哦”。

江秋莲提醒江歌,宁可得罪君子,也不要得罪小人,“你小心他打你”。

“妈妈你放心,在日本打人的话是要被警察抓的。”

“那谁能证明他打你呢?”

“是哦。妈妈你放心,我不会跟他动手的。”

江秋莲回忆,江歌曾跟她提过不想跟刘鑫住,刘鑫不买生活用品,不做饭,不打扫卫生,垃圾也要等到江歌回去才去送。

据江歌妈妈讲述,2016年9月1日,江歌的微信里出现过这样一段对话。

刘鑫:刘鑫在哪里?

江歌:你是谁?

刘鑫:我是刘鑫的男朋友。

(微信记录由江歌妈妈出庭证词呈现)

   证据10:警方对刘鑫的调查问卷记录

2016年4月,刘鑫就读大东文化大学后认识了同学陈世峰。不久,陈世峰告白,他们开始交往,2016年6月两人同居。7月,他们开始经常为一些小事吵架。期间,刘鑫曾去江歌家去留宿。

8月25日深夜,陈世峰想睡觉,但刘鑫想看电影。他们吵了起来,陈世峰让她“滚出去”。刘鑫当晚搬离。

2016年9月2日,刘鑫搬到江歌租住的公寓。

9月15日中秋节,陈志峰尾随刘鑫,说要跟她一起吃月饼。刘鑫叫他不要跟踪她了,再跟踪的话就报警。陈世峰听完掉头走了。

10月12日晚,刘鑫打工结束后,坐电车回家时,陈世峰突然出现,带了一包生日礼物,对她说“生日快乐”,还想给她拍照,刘鑫遮挡了脸。礼物是包装好的一万日元和一个刘鑫喜欢的皮卡丘。(刘鑫解释2016年9月1日曾借给陈世峰一万日元)。

刘鑫说她不要礼物,陈世峰把礼物放在她腿上。怕他在公共场所纠缠,刘鑫收下,并说,“好的知道了,谢谢”。随后,她劝陈世峰,“时间不早了,你赶紧回家吧,不然没有电车了。”陈志峰说“好的”,然后在下一站下车。

   证据11:刘鑫和陈世峰微信聊天记录

11月2日下午16点49分,在电车上,陈世峰给刘鑫发了两张她的隐私照片,并威胁称要发朋友圈。

刘:你太过分了,这样只会让我更讨厌你。我们已经分手了没有关系了。

陈:我有你妈妈的联系方式,也有你爸爸的,这些我可以不发朋友圈,但可以直接发给你的父母。

刘:我不会害怕你的威胁。

陈:视频也有,想看吗?

刘:不想。如果你把这个发出去,大家会看透你是什么样的人。

(以上翻译自庭审时的日文描述,非原话)

证据12:刘鑫供述案发当天下午经过的笔录

11月2日下午2点左右,刘鑫一个人在江歌家,门铃响了两次,但从猫眼看外面没人。她有点不安,发微信跟江歌商量,江歌让她别开门。

下午四点,她听到江歌在门外的声音,然后是江歌和陈世峰争执的声音。

刘鑫说她有点害怕,跟江歌一起出门,提前去打工地点。往车站方向走的时候,陈世峰一直跟在她们后面说话,请求与刘鑫复合。

刘鑫和江歌在新宿站分开,陈世峰依然尾随。换乘后,陈世峰站在她身后。后来她坐下,陈世峰就坐在斜对面。彼此没有语言交流。

期间,陈世峰发了上述威胁微信。

刘鑫从高岛平站下车,陈世峰一路尾随想复合,刘鑫拒绝了,在打工的店门口,

为了让陈死心,她假意说店里的同事小林是她喜欢的人。陈世峰没有说话就走了。

(高岛平车站夜景,离陈世峰住所最近的车站,刘鑫打工店就在附近)

证据13:刘鑫的隐私照片

一张是刘鑫穿内衣躺在床上的全身照,可以辨认是她本人;一张仅从脖子到腰的较为裸露的照片;另一条被陈世峰撤回看不到。

证据14:刘鑫的姓名确认

刘鑫名字的中文、日文,确定此人与本案相关。

   证据15:刘鑫与陈世峰11月2日的微信聊天记录

17点05分,陈世峰:“到目前为止我没有这么深爱过一个人,周围的人常常嘲讽我,让我感到心痛。我后悔了,失去你。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你却走了。你总是把最难的选择留给我。

刘鑫一直用简短的话回复:“不要联系我了,我们已经结束了。”

17点38分,陈世峰:“让我们重归于好吧。”刘鑫:“我已经说了好几次了,我们不可能了。”

陈世峰想约刘鑫见面,提议到车站检票口见。刘鑫说她不想去。

刘鑫说,要不然到我打工的地方去。陈世峰说,好。

18点10分,陈世峰:我什么都可以做。(此时陈世峰已见到刘鑫的同事小林。这句话在法庭上由日文翻译过来,也可以翻译成“我什么都做得出来”。陈世峰还对此做过解释,称其原意为,为了把刘鑫追回来,什么都可以做。)

19:42,陈世峰约刘鑫次日在学校见面。

23点09分,刘鑫下班,才回复陈世峰,“你想干嘛?”陈世峰说,想让她回心转意。刘鑫说,“你到底想干嘛”。

23点17分,陈世峰:“要我怎么做你才能回心转意?”刘鑫说:“我们已经不可能了,希望你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23点31分,陈世峰:“我真的很爱你,每天晚上都会梦到你,你不要这么冷淡,我真的很痛苦。”

在这之后,他们有一段语音通话记录。

聊天记录的结尾,陈世峰问:“你和那个家伙(店员小林)发展到什么地步了。”

刘鑫回复,“这是我的个人隐私”。

(以上翻译自庭审时的日文描述,非原话)

证据16:江歌与刘鑫11月2日下午的微信聊天记录

当天下午2点左右,陈世峰来到江歌家门口按门铃骚扰,刘鑫不敢报警,请江歌赶快回家处理。

14点54分,刘鑫:“三叔。进门。”“不要跟他吵,别生气。”

15点18分,江歌:“出来吧,他好啰嗦。你的冰箱怎么办?。”“还有洗衣机。”(指刘鑫搬走时留在陈世峰家的东西)

15点23分,江歌:“他会跟你一路的,晚上几点下班?”

15点29分,江歌:“太恶心了,说你有男朋友了。”

16点左右

刘鑫:“三叔。我好害怕。”

江歌:“没事,他不会把你怎样的。”

22点06分,江歌:“少女你怎样呀?下班啦?”刘鑫:“下班了。”

22点13分,江歌:“我现在在车站,对方还跟着你嘛?”刘鑫:“我没看见他,你等我一下吧,我挺害怕的。”江歌:“好,我在东中野。”

……

23点04分,

江歌:“A3(出口)”,刘鑫:“我知道”。

   证据17:刘鑫打工店店员林某的口供

11月2日16点30分,刘鑫发微信给小林,称陈世峰一直跟踪她到家里,她请求小林帮忙,假扮男友,让陈世峰死心。小林答应了。

17点30分,刘鑫一到店里就哭了。店长问她怎么了。刘鑫说,陈世峰跟踪我到家。

18点10分,小林和刘鑫从店里出来,俩人坐在麦当劳到19点,一直聊这件事。

证据18:一组案发地夜景照片

2016年11月11日晚上,警方到案发地现场,在不开闪光灯的情况下拍了一系列照片,还原案发时的环境。

证据19:报警录音

第一段录音,11月3日零点16分刘鑫打的,法庭上展示了报警电话的文字记录,检察官提醒大家,录音里先有门铃声,后来出现了惨叫声。

之后,检察官播放了其中的一小段录音,刘鑫第一段报警电话的内容。

录音开始是刘鑫用中文说“把门锁了,你不要再骂了”(这是警方还原的文字版本,后来刘鑫称,当时她说的是“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再闹了”,现场录音难以分辨)。之后的部分一直是刘鑫慌张地向警方说住址,语句碎裂。警方让其冷静。

第二段录音,零点21分,日本邻居小岛的报警电话。

第三段录音,零点22分,刘鑫的第二个报警电话文字记录。检察官让大家默读十几分钟。

具体内容未公开。但后来的庭审显示,其中包含刘鑫的一声尖利惨叫“啊!拜托了”。还有请警察叫救护车的内容。

   证据20,刘鑫的法庭证词

11月2日打完工在东中野见江歌,我们走回大内公寓,到了后我把铁门打开先进去了。哎,打工期间,来生理弄脏了裤子,第二天还要打工就想换了洗一下。

我先回房,蹬了鞋跑回卧室拿卫生巾和内裤,在睡觉垫子附近换裤子,脱了一半听见大门外一个女声“啊”的尖叫声,很尖,短促,感觉突然被中止,被打断的样子。我提裤子往外跑看看发生了什么。第一反应是开门。哎,第一次尝试开门开了一点,20厘米左右,顶回来力量很快、猛。第二次还是推不开。

我不停喊,“三叔你怎么了?“”三叔你说话。”看了猫眼但完全看不清楚,只有走廊的光,模糊的画面。我脑海中有很多想法,比如江歌捂嘴被拉走了,被打晕了,还往好处想,以为是谁开玩笑,很多想法。

之后立马想报警。非常紧张地向警方说信息。当时脑子混乱,没听到旁边的声音。

检察官:报警时说过“门已经锁上了”的中文吗?

刘鑫:没有说过。电话正在接通,我以为们从外面锁的,以为外面跟我闹呢。

(检察官当庭播放录音。)

刘鑫:我说的不是“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而是“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 “怎么”二字是在接通电话前,警方没录上。

检察官:录音里面门铃、惨叫都没听见?

刘鑫:没有。

检察官:第二次电话里,你对警察说,江歌突然被袭击了,你看到了吗?

刘鑫:没看到,都是我的猜想。觉得如果不说点什么,警察不会来。

检察官:家里有水果刀吗?

刘鑫:没见过。

检察官:你自己没有水果刀?

刘鑫:没有。

检察官:被告说你把水果刀递给江歌,有吗?

刘鑫:没有。

   证据21:目击者证词

203邻居,一个缅甸人(未知性别)称,当时正在吃宵夜,突然听到走廊上有两个人以上的脚步声,后来又听到喊叫声,像人捏着猫的脖子发出来的声音。他有点担心,开了一点儿门。看到一个女人躺倒在地,一个男人蹲在她的身边摸她的脖子。他戴着白口罩,穿着灰白色帽衫,戴着帽子,还跟他对视了一下。

目击者称,他以为这个女的喝醉了,男生在照顾她,觉得是人家的私事不应该再看,就回去了。

之后听到有人离开的跑步声,他有点担心。又去门口看了一下,发现女生躺倒了。他用日语问了一下,“你没问题吧?”没有反应。他发现门上有血迹。他想报警,但怕日语说不好,而且也不敢开门出来。他走到阳台去敲隔壁205的窗门,想麻烦他报警,但205的日本人说让他自己报警。

就在这时,他听到外面有人说了一句,“姐姐很危险,请马上过来”,他觉得有人在报警了,他就没再报警。

   证据22:陈世峰家里的物品

2016年11月3日,警方在陈世峰房间里找到作案当天穿的运动衫和牛仔裤,在洗衣机里发现一件湿的外套。警方还发现了带有血迹的衣物,一件衣物上有5处血迹,B、C两处血迹经过DNA鉴定跟江歌吻合。

   证据23:关于刀的包装的一些介绍

2016年11月22日,警方在大东文化大学研究院、高桥老师的研究室放餐具的橱柜里,发现了一个空的刀具的包装,包括塑料壳和壳内的包装纸板。

陈世峰是高桥老师的学生之一。

刀的包装盒属于高桥老师,刀是六年前买的,平时不怎么用,研究室的人也从来没有人看到有人用过它。

研究室的钥匙统一放在某个地方保管,借出均有记录。记录显示,11月2日早上10:40陈世峰借走了研究室的钥匙,晚上23:07由另一人还了回来。

11月3日,陈世峰曾打电话问同研究室的前辈,“你记不记得我昨天是几点钟回研究室的”,“你记不记得我平时是几点回研究室的?”

前辈很奇怪,问他“为什么问这样的问题,发生了什么”。

陈世峰说,“没有”。

   证据24:江歌的衣物和携带品一览表

11月3日,江歌所有携带的物品里没有疑似凶器的水果刀。

证据25:一张照片

江歌住所二楼楼梯上有一个刀鞘,与高桥老师的研究室放餐具的橱柜里,发现的刀的包装是同款。

证据26:检察官自己买的一把同款的完整刀具,包括包装

与江歌住所二楼楼梯上的刀鞘、高桥老师的研究室里的刀的包装,一模一样。

证据27:陈世峰研究所里发现的包装盒

一个刀具形状的透明塑料外壳和外壳背后插入的商品信息的纸板。

证据28:陈世峰的身份,家庭信息,简历

陈世峰,1991年1月19日出生,中国人,华侨大学华文学院2013届毕业生,案发时是日本东京大东文化大学汉语研究科研究生。

证据29:陈世峰的护照

   证据30:日本出入境管理局提供的陈世峰入境记录

2015年某日,陈世峰因留学入境日本。2016年10月以后一直在日本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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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莣萳旧我
     发布于 2023-03-05 02:27:26  回复该评论
  • 是够够的了。和一个人格失调的孩子,还能说什么呢?她觉得江歌的所有问题,就像路人一样和她没有半毛钱关系。即使当时她听到了呼救,门也被从外面撞坏了,依然自己就是受害者,或者是受惊吓的小兽,没有半点关系。 大众的观念是,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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