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欠钱不还,人跑了,已经起诉了,法院找不到人怎么办
- 2、公告送达期限判了找不到被告人怎么办?
- 3、民事案件立案后法院联系不到被告,如何申请公告送达,需要多久开庭,多久结案?
- 4、人找不到了怎么办?
- 5、民事案件 公告传达也找不到人怎么办
- 6、区法院在立案开庭完后,应该多长时间下判决书,公告费由谁出,公告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人跑了,已经起诉了,法院找不到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人跑了债权人已经起诉了,法院找不到人的话会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债务人进行应诉。如果公告期届满债务人还不应诉的话,人民法院会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过审理后作出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找不到,但是经过债权人的申请法院是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的房屋或者财产来为债权人进行清偿债务。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出现这种情况首先第一点就是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强制执行,而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是为了派遣公安机关去全国各地抓住逃跑的债务人。其次债权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其冻结一切可使用的资源。其中就包括债务人的个人信用出行以及各种银行卡,将其全部冻结,这样做的话债务人是没有办法躲在一个对方很久的。最后一个方法就是向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变卖债务人的财产。因为债务人消失不见到现在还没有及时还钱的话,那么债权人只能通过人民法院的强制手段来变卖债务人家中一切的资产来进行还债。不过这种措施也只可以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债权人向法院进行起诉债务人不接收传票的,人民法院是可以留置送达的,如果不能留置送达的话可以进行公告送达,规定时间为六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公告送达期限判了找不到被告人怎么办?
公告送达期限满后,判了胜诉仍是找不到对方的,可以仍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判决书,期限满后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法院可以依法处理对方的财产,如果无财产或财产不足的,则可以由法院限制其高消费或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民事案件立案后法院联系不到被告,如何申请公告送达,需要多久开庭,多久结案?
开庭时间由案件承办人在审限内自由决定,但基本上都是会高效率,一个月内会安排开庭,一般案件审限都是三个月,其他类型案件会有所延长,当案件审理过程复杂,需要时间更多时,法院会延长审限的,所以对于审限是不稳定。
法律分析
法院传票起诉状送达至家中,可以由家人代收转交,可以视为送达。若拒收和不接收,将由邮政人员在信件上登记后退回法院,依然视为送达成功。被告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将承担案件不利后果。公告送达系当事人已经联系不上,住址查无此人,家人也联系不上,才会选择公告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人找不到了怎么办?
你好,人找不到了,如果是小孩子24小时都找不到就要去报警。如果是大人,应该就不会出什么问题,你可以问问他身边的朋友有很多办法去找一个人,如果他出远门了,一定会有其他人跟他在一起。你可以慢慢去打听他的消息。
民事案件 公告传达也找不到人怎么办
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
方法: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张贴在人民法院布告栏内或公共场所,或者登报、广播、在电视上播映。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凡采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应当记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并将有关情况附卷备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告送达
区法院在立案开庭完后,应该多长时间下判决书,公告费由谁出,公告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首先是费用的问题。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意思就是说就算你们先把钱垫付了,判决执行之后也会退回来。
其次是时限的问题。民事案件一审普通程序的时限是六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案情复杂的,经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也就是说受理后半年之内会判决,最长可以到一年三个月。如果中止审理,会做出裁定给你们。
最后是执行问题。如果公告之后被告还没有出庭,那法院会缺席判决,然后执行被告名下的财产。
此外,你们提供的案情很不详细,法院不判决肯定是有原因的,但是我肯定现在只要不是不懂法的老头子法官,没人敢明目张胆的收当事人的好处。要解决问题就要相信法院。你们不是和法院打官司,跟他们生气解决不了问题。话说回来,哪个法院都有很多积压的案子,劳动纠纷的案子不好做,压下来也是可以理解。
有什么问题,欢迎继续追问